关于军用机场和军民合用机场净空区域航空障碍灯的安装标准
一、执行标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
2.《军用机场净空规定》(国发[2001]29号)
3.《军用机场净空区障碍物标志技术规范》KFB 507-2005
4.《民用机场飞行区技术标准》(MH5001-2013)
5.《航空障碍灯》MH/T6012-2015
6.《航空障碍灯检测规范》AC-137-CA-2017-05
7.国际民航组织发布的《国际标准及建议标准》附件十四
⑴单个物体高度低于50m的采用低光强红色障碍灯。
⑵50-100m之间的采用中光强红色障碍灯。
⑶100-150m之间的采用中光强白色障碍灯。
⑷150m以上的使用高光强白色障碍灯。
⑸高度大致相同、相邻间距不超过50m的物体群,高出周围地面50m以内的使用中光强红色障碍灯,高于50m以上的使用的障碍灯与单个物体相同。
⑹高出周围地面100m以上的物体应设置中间层障碍灯,层间距不大于50m,中间层使用中光强红色障碍灯。
⑺铁塔、发射塔、架空电线、电缆支撑塔等类似物体如无色彩标志,高于150m的各层均使用高光强白色障碍灯,低于150m的各层均使用中光强白色障碍灯,并保证全天候开启。
河南中灯实业有限公司自主研发生产的航空障碍灯系列产品均取得中国民用航空局认证并挂网通告,欢迎咨询订购。